[睿邦新创] 运动员与局内人——浅谈商业地产开发商与顾问公司关系

来源: 中国零售管理咨询网 作者:睿邦荣智公司运营总监 杨建华
  

*        各自为政,各为其主,合作前景矛盾丛生


房地产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日臻成熟,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与产业链中的专业顾问公司、代理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合作关系,这是专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专业公司的加入,为整个房地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相当程度地加快了产业的发展。


双方的合作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其中最主要的的合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代理制,开发商聘请相关的策划公司、销售公司或者商业管理公司,全程负责某一阶段性的任务,由乙方组建团队,负责提报计划、具体操作和实施,甲方处于控制和配合的角色。另一种是顾问制,甲方聘请相应的专业公司作为顾问,指导、培训或带领甲方的人员,来完成某一阶段的任务。乙方作为顾问,负有指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实施,对实施的结果负责。


由于公司的背景、企业理念、职业素养和工作方式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双方的团队领导者的领导风格差异过大,如果不能很好进行磨合,双方很容易产生各式各样的矛盾,就无法展开卓有成效的合作。


开始双方的合作会有一个阶段的“蜜月期”,双方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工作进展也比较快。一旦渡过了这个阶段,顾问公司在甲方的眼里也不再神秘,特别当顾问公司在专业技能方面不能征服甲方的情况下,甲方开始对乙方指手画脚,甲方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否出现了判断上的失误,就会在各个方面不主动配合。乙方如果只是专注于本身的合同任务,而不去关心与本任务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本任务顺利完成的相关方面,例如不评估甲方实力和执行能力,不能有效规避和平衡甲方的内部矛盾,就会在双方的合作过程中产生矛盾,矛盾一旦产生,双方代表各自的局部利益,各为其主,不从大局出发,不沟通,不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就会导致双方矛盾加剧,甚至项目失败。


*        开发商:做裁判员,不做运动员;


开发商的具体表现就是做裁判员不做运动员。开发商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顾问费,乙方应该理所当然地、毫无理由地完成任务。开发商总以裁判员的身份出现对乙方过于苛求。当工作出现了困难和阻碍,不去分析具体的原因,不去与乙方共同寻找改进的方案,只是评价乙方的功过是非,忘记了本身的支持和配合的角色,对乙方横加指责、干涉,甚至设置种种障碍。这样的结果是,乙方无法推进工作,甲方项目操作失败,从而受到巨大的损失。


顾问公司好像一场篮球赛的前锋,开发商就应该中锋和后卫,开发商应该抛弃裁判员的身份,不只是简单评判,而应该加入到战局中来,和顾问公司一起成为运动员,各司其职,为运动员提供足够的火力支持,不断给前锋输送“炮弹”,双方密切配合,前锋才能有可能多进球,共同赢得比赛。


*        顾问公司:做局外人,不做局内人,没有切实解决矛盾


顾问公司容易犯的错误是,专业不精,提出一些务虚不切实际的东西,让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度产生怀疑,让甲方有吃亏上当的感觉。或者乙方总认为自己是专家、专业人士,提出甲方难以实施的操作方案,甲方就会产生花冤枉钱的想法,只能采取拖延战术,故意刁难乙方。


此外还有技术层面以外的因素也制约了合作的进程。顾问公司不能严于律己,对甲方的对接人员不尊重,致使双方失和。另一方面,乙方总以局外人的身份与甲方合作,在各项的费用预算、使用等方面;在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效率等方面,不能以甲方的立场和利益出发,这也是双方产生矛盾的重要原因。试想如果顾问公司能把合同任务完全作为自己公司的事情,不但专业精通而且具有很高的职业素养,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分钱的,那么双方的合作就不会出现问题。


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素质层面,作为顾问公司都应该以甲方的团队成员的身份来考虑自身的言行举止和花的每分钱,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成为局内人而不是局外人,甲方就会最大程度地接受乙方。


*        以目标为导向,和谐共赢,让合作创造价值


总之,开发商和顾问公司具有共同的目标,双方以大局为重,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求大同,存小异,才能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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