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产品是在顾客低度介入和品牌没有什么差异的情况下被购买的。这类商品主要是一些单位价值较低的生活必需品,例如食盐、火柴、白糖等。顾客很少介入这类产品,他们走进店铺随手拿起一种品牌就买下。即使某人在寻找某一品牌,比如说长城火柴,那是受老奶奶的习惯的影响,并没有强烈的品牌忠诚感。 在这种情况下,顾客的品牌购买行为并不经过信念——态度——行为的正常顺序。顾客并未深入地寻找与该品牌有关的信息,并评价其特征以及对应该买哪一种品牌作最后的决定,反而他们只是被动地接受电视广告或印刷品广告所传递的信息。结果,广告的重复造成他们对品牌的熟悉而并非被品牌所说服。也就是说,顾客选择某品牌的商品,并非是由于对它持有什么态度,而只是熟悉它罢了。 在顾客购买之后,甚至不会去评估它。因为他们并不介意这些产品。因此,购买过程是由被动的熟悉形成了对该品牌的信念,然后是购买行为,接着就可能没有评估过程。 对于低度介入品牌之间差异极小的产品而言,利用价格与销售促进作为某品牌产品试用的诱因,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因为销售者并未对任何品牌有高度的承诺。在为低度介入的品牌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突出广告的诉求点 突出的诉求点,有利于塑造个性鲜明的品牌形象,很容易被记住并易与品牌联系起来。 2.广告信息应简短有力,并且不断地重复 对低介入度产品而言,电视媒体比其他媒体更有效、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模仿。在电视广告中,通过不断重复代表某品牌的符号或名称,购买者就能从众多的同类产品的品牌中认出该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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