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采访了多位财税专家及房地产业分析人士。尽管各方就物业税对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积极意义均表示肯定,但大多数专家认为,短期开征物业税条件还不具备。
在众多主张开征物业税的呼吁者中,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的看法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尽管受到人口结构、居民收入等因素影响,中国房地产需求未来几年还将保持旺盛状态。但从短期政策选择看,国家宜尽早出台物业税,通过增加物业保有环节的持有成本将闲置房产挤向市场,增加住房供给。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黄桦教授则认为,虽然物业税的出台已经只是时间快慢的问题,但如何在物业税中充分体现“公平和可操作性”,还有许多具体细节问题等待解决,短期内出台物业税条件尚未成熟。
关注焦点
关于税率幅度
中国人民大学物业税制度设计与城市公共管理模式研究组负责人温来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目前空转的物业税有两种计算模式,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的18%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根据国际惯例,征收不动产物业税需要定期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每年按评估价值对房产所有者征税,因此税值会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有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首次开征房地产税,税率不宜定得过高,税率可能会在0.3%至0.8%之间。也有一种说法认为,鉴于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国实行统一税率的可能性较低,物业税幅度宜在0.1%至3%之间。
关于征收对象
黄桦表示,由于我国产权登记制度还不够完善,房产信息还不完备,此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细节问题还有待解决,“比如新房与旧房是否应该区分对待,普通住宅与高档住宅是否都要征收等。”业内专家认为,虽然空转并没有提出起征点的问题,但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仍然会有区分。从政策上看,国家偏向鼓励9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开发和消费,对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也没有进行过多限制性干预。但对14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开发和消费持抑制态度。因此,140平方米很可能成为物业税征收的一个界定点。但未达到这个面积的是否真的会免征,仍要建立在完成了全国性的房源普查工作之后。
物业税试点仍在“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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