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物业管理2007-12-03

商场管理部物业人员的现场处罚规定

来源: 作者/佚名 作者:编辑整理 评论 0 条
 

  一、物业人员违反下列规定,给予30元的处罚。
  1、按时开启和关闭自动扶梯、客货梯。
  2、不按时开关商场外墙霓虹灯,损坏维修超过6小时。
  3、卷闸门损坏,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
  4、发现管道不通畅、有损坏或堵塞现象,维修时间超过4时。
  5、发现玻璃、门窗、天花板损坏,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
  6、广告灯箱、广场照明灯和喷水池灯光损坏维修超过24小时。
  二、物业人员违反下列规定,每次给予50——100元处罚。
  1、营业现场灯光照明设施或广播通讯线路出现故障,维修超过12小时。
  2、梯、货梯、自动扶梯及空调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3、停电,不能在规定时间恢复供电(特殊原因除外)。
  4、一般故障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较大的故障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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