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动态2007-12-19

产品缺QS编号 超市被告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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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出售的猪肉松没有QS编号,顾客张先生以售假为由状告华润万家超市。近日,越秀区法院判超市退还张先生货款22.5元。

  今年11月,张先生在五羊新城的华润万家超市买了一包猪肉松,单价22.5元。张先生发现该产品的QS标志少了QS编号。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他认为该产品属假冒伪劣,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退回货款22.5元。

  近日,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支持了张先生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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