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无信而不立,商家更应该重视诚信二字。可是昨日,南昌市民肖先生却向本报反映,南昌市中山路的百盛百货购物广场毫无诚信可言,称其搞促销活动却不按照自己承诺的兑现礼品。
肖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4日,他接到中山路百盛百货购物广场的一条群发短信。上面称,只要在该商场购物满2000元再加8元就能获赠名牌电火锅一个。心想到年底了,本来就要买些年货添置新衣,何不到百盛去买,还能有赠品。于是,第二天,他就兴冲冲的来到该商场消费,林林总总加起来凑够了2000元,可是等到拿小票换赠品的时候,却被服务员给浇了一盆冷水,服务员告诉肖先生,为了防止有人恶意凑小票换取赠品,所以他们内部规定,消费必须在一张小票上才能兑换赠品。“可你们的短信上并没有注明啊,而且店堂里的活动告示上也没有写必须是一张小票,你们这样的行为不是欺骗消费者吗?”肖先生当场就指责了百盛百货购物广场这么做是不合理的。但商场的一名徐经理表示,商场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如果肖先生不满的话,他们可以向领导汇报,但当天不能给肖先生兑换礼品,为此事,双方还发生了口角。
肖先生拿起手机给记者看了百盛购物广场发给他的短信,记者在短信上看到“花开百盛祝福新年,即日起流行商品5至7折迎新热卖,满二百参加时尚大抽奖,满二千加8元获赠名牌电火锅……”里面确实未提到兑换礼品必须是单张小票满2000元。就此事,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中山路百盛百货购物广场的客户服务经理徐小姐,徐小姐表示,她对这件事很清楚,商场在做促销广告时的确有考虑不周的地方,对肖先生的事她表示了歉意。目前,商场已经更换了促销告示,并已向总部请示过了,愿意为肖先生兑换礼品,还请肖先生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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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肖先生所遇到的情况,南昌市消协的陈秘书长表示:不管是百盛还是其他商家,在搞促销活动时应尽量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或文字来表述活动内容,说明活动时小票是否能累计、能否跨天等,不能使消费者产生歧义。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使消费者对活动产生了歧义,那么按照国家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生歧义的部分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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