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行业动态2008-04-23

肯德基员工协商解约变违纪开除 告其侵权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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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先生在肯德基工作了8年多后,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公司却将他离职的原因说成是严重违纪被开除。鄂先生认为肯德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起诉要求修改离职原因并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5001元。昨天,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鄂先生确实存在违纪,肯德基不构成侵权。

  鄂先生说,他1999年就在肯德基工作,还曾多年得到奖励,与肯德基有很深的感情。2007年12月,鄂先生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肯德基按国家规定支付了各项补偿。鄂先生离职后发现,在离职人员汇总表中,他的离职原因为“严重违纪”。

  肯德基表示,鄂先生去年两次无故旷工,公司两次书面警告,并有鄂先生的签字。按照公司规定,旷工两次要被开除。考虑到鄂先生是老员工,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因工作流程问题,人事部门统计离职人员信息的汇总表仍登记的是严重违纪。汇总表只向餐厅经理发放,是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行为,不构成侵权。

  法院认定,鄂先生在肯德基工作期间,确因违反劳动纪律受到两次警告处分。离职人员汇总表是给公司特定管理人员查看的,肯德基的行为没有故意贬损鄂先生的名誉。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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