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动态2008-09-07

药店补偿消费者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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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药吃,没治好支气管炎不说还添了失眠等新症状

  买了药吃非但没治好儿子的支气管炎,反而添了另外的病症,在钱江农场打工的陈某要求药店赔偿。日前,经区消保委城厢分会成功调解,陈某获得3000元补偿款。

  陈某父子在钱江农场打工,因儿子从小患有支气管炎,在电视广告中得知某品牌咳喘顺丸专治支气管炎后,就到萧山城区的一家药店分两次买了15盒药品。服完11盒后, 陈某的儿子出现失眠、头部晃动的症状,父子俩遂找到了药店。药店派工作人员陪同陈某父子到一家医院进行检查,医生也得不出结论。因儿子的症状一直没有消退,父子俩与药店协商,但得不到妥善处理,遂向区消保委城厢分会投诉。

  城厢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刻展开调查。经查,该药的生产厂家是一家较大规模的制药厂,药店进货凭证齐全,消费者也无法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无法直接处理此投诉。该分会工作人员建议陈某到杭州的大医院进一步查明病因,并陪同父子一起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明情况,该局也对该批药品进行了封样检验。

  然而,陈某父子在杭州的医院进行检查后也无法诊断病因,而药品检测则需一段时间后才有结论,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陈某父子请求城厢分会能帮忙调解。对此,该分会通知药店负责人,同时要求药店联系生产厂家派人来处理。在责任无法明确的前提下,药店、厂家均要求等检验结果出来再处理,但陈某因目前生活困难,强烈要求马上解决问题。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最终药店同意补偿3000元,陈某对此表示满意。

作者:通讯员 宏东 亚幸 记者 袁少平  编辑:实习生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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