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热点2007-11-23

外资企业全面"禁烟",大型超市早有应对措施

http://www.rrr-mart.com       中国零售管理咨询网      评论 0 条
收藏网摘:





发布时间:2007-3-29 来源:特区晚报
  自3月7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这意味着易初莲花、沃尔玛等外资超市都不能销售香烟。记者昨天了解到,汕头市烟草专卖局从2005年开始就停止了相关企业的许可证发放,商家则采取柜台租赁的模式,由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机构继续销售烟草。

外商投资企业全面“禁烟”

新《办法》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可依法从事国产卷烟和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新《办法》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但据了解,如果这些大卖场、超市把柜台租凭给有专卖资质的商家售卖香烟,仍是允许的。据介绍,不准销售烟草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也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地的投资企业。新《办法》还规定,不再发放中小学周围经销点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香烟;外商许可证到期即不再自行售烟。

不再给外商续办许可证

记者昨天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在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之前,2004年,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从事批发和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烟草。从2005年开始,我市就对外资企业不再批准烟草经营。专卖局将严格执行新办法的规定,不再给到期的外商企业办理许可证的延续。据了解,目前汕头小型烟杂店是香烟的销售主力。市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外商投资企业“禁烟”后不会造成市民购烟难。

大型超市早有应对措施

在商国商城的沃尔玛商场,记者发现这里香烟仍然处在热卖中。香烟专柜设在离收银处不远的显眼地方,香烟的种类齐全,售货员很热情地向记者推荐香烟品牌。沃尔玛商场行政部一位姓张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沃尔玛商场是通过租赁柜台的方式保留了烟草专柜。记者了解到,这种租赁的方式属于变通经营,实际上对商场造成的影响并不大。张经理告诉记者,自2005年接到有关通知后,该商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也已到期,为配合新规的实施,商场采取了变通经营的操作方式,将烟草柜台租赁给有烟草专卖资格的商家继续经营。张经理说,如果国家有新规实施,商场定会保证配合。

版权声明:
1、本网非原创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转载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
3、若你需要转载、引用本站内容,请先确认内容版权事宜,本网保留原创内容的版权!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32-80775689
上一篇:百货业服饰业峰会妙议消费服务话题  
下一篇:盘踞武林商圈三年之久的连卡佛明天别杭州
    评论加载中…

版权所有©中国零售管理咨询网
鲁ICP备05044827号
公司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66号东方商务楼B421,电话: 0532-8077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