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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谐被破坏到底是谁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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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谐被破坏到底是谁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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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在中国,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既得利益关系的调整,原来潜伏的心态、争论、分歧和主张,终于明朗化、表面化了。在利益多元化的新时期,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预料中的事,但某些基本判断乃至是非曲直,事关公众的根本利益和后续政策主张的基本走向,不可不察。
“市场惹祸论”必须予以澄清
    当前,种种前进中的问题不容乐观:经济增长过热、产业结构失调、区域经济失衡、收入差距拉大、生态破坏加重、能源高耗依旧、恶性事故频发、社会矛盾激化。与此同时,涉及城乡居民、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食品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状况、突发事件等等凸现种种不和谐现象,引起各界关注和强烈不满。对这些现象,学界的解释也是见仁见智、各说各话,甚至使一些人对“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产生了动摇和怀疑,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改革出了方向性问题,“都是市场惹的祸”,因而强烈呼吁政府干预,凡事都主张政府不能再袖手旁观,不能再“不作为”,而“由着市场乱来”。
    本文认为,“市场惹祸论”是一个影响力不容低估的巨大误解,并牵涉到对几乎所有判断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和政策走向,事关重大,必须予以澄清。
    以最为敏感的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为例,研究表明,2000年中国城乡之间货币名义收入的比值是2.79,但早在1978年,城乡之间货币名义收入比值就高达2.56,相差不是很大。而当时根本没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自然不能把这种差距的产生归罪于市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显示,造成中国城乡差距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城乡分割的行政管理制度;二是政府对农副产品价格的控制;三是农村居民承受不合理的税费负担;四是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封闭;五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上的歧视。由此发现,这几条原因,没有一条是由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反而全部出于传统计划经济政策的延续。
    其实,同样道理,前文列举的诸多问题,仔细深究起来,深层缘由如出一辙。可以认为,各种问题的存在,并不是由于自由竞争导致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相反,是由于中国改革所期待的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还“化得不够”所造成的,是行政化、“半截子”市场体制拖延迟滞,得不到实质性、攻坚性进展所导致的。
    换句话说,对前进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但究其根本缘由,绝非表面看上去的“市场惹祸”、调控弱化那么简单。中国特色的事实真相和奥妙缘由另有所在。即:正是由于中国特色拒绝市场、排斥市场的非市场力量的千姿百态、无比强大和无处不在,压抑扭曲了市场体系的正常发育,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拖延迟滞,造成了“市场变异”。
市场变异同市场天然缺陷有区别
    事实上,人们通常谈论的市场天然存在的固有缺陷与中国经济转型期间市场特有的缺陷,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市场经济成熟、市场体系“底盘健全”,政府与市场边界厘清条件下的“缺陷”;后者是市场经济幼稚、市场体系“底盘缺失”,政府与市场边界混沌条件下的“缺陷”。
    事情的真相是,一系列实质性问题,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像样的解决。例如,政府科学干预程度、干预方式、干预效果,财产权归属、受益的明晰程度,数据信息和市场信号的真实程度、市场参数的相关性和传递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和要素价格的实质性作用程度,企业和居民户对市场信号的依赖和反应程度,市场的自组织、市场的规范化、民间独立社团组织的发育程度,以及全社会凡事都习惯于遵从于法治精神、按共同约定的游戏规则诚信办事程度等等,都远没有到位、没有准备,甚至还没有破题。而“落后往往是配套的”,突出重围的变革异常艰难,仿佛一筐互相钳制的螃蟹,谁都动弹不得。一个不守规则的坏榜样,会引来更多不守规矩的坏回报;一个甘愿守规矩的好榜样,会被“老实人吃亏”的坏环境轻易淹没。长此以往、周而复始,社会经济便陷入彼此彼此、将错就错的“趋坏博弈”。
    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机制是在一系列制度建设完备基础上,各种构成要素之间自发形成的自我调节、寻求动态平衡的自组织能力。具体表现为商品或要素的供求状况与价格的互动关系,及其背后各方当事人按照共同约定的规矩(法治),利益角逐、公平竞争、互相博弈制衡。成熟的市场不仅包含自身利益的“驱动”,而且受到相反方向利益的“约束”,受到必须遵从游戏规则的强制。
    与此相对照,本文所讨论的“市场变异”属于中国特有的含义,有别于西方所有关于市场缺陷的理论与实践。通常意义的市场缺陷之说,主要指的是“即使是健全的、有效率的市场,也不可能避免与之俱来的周期性波动动荡,两极分化,也会有发挥作用的边界”。而在本文中的市场变异则是另有所指。所谓市场变异是指:市场体系在尚未健全、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就伴随着不断衍生的蜕变和异化。即,由于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原因和背景,市场主体、市场机体、市场交易中不断植入、滋长、营造、异化出许多非市场的因素和排斥市场的力量。其基本特征是:从形式上、表象上看似乎相关当事人都是在进行市场交易,但骨子里从来不是或从来不打算按照财产权属、市场程序、效率原则、法治精神,公开、公正、公平行事。
    企望解析本文所说的中国式的市场变异,或“变异之谜”,原有的经济理论和智慧,例如,市场的均衡论、反均衡论、垄断竞争理论、灰市场理论、短缺经济论、交易成本理论以及公共选择理论等等,虽有重要启示,但又都难以给出更具针对性的圆满解释。换句话说,原有的理论和方法,可能无法涵概中国独特的“市场变异”之谜。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中国行政化体制转变的深层障碍,来自市场发育动态过程中“边成长、边渗透、边蜕变、边异化”,来自新老既得利益边改革、边凝固、边膨胀的特殊背景,因而始终没有形成上述旗鼓相当的相互抑制、自动平衡、自我协调的市场主体和竞争力量,从而在制度上、机制上,总是使少数人凭借外在的超经济力量或普遍的假市场行为,把持着强势地位,占有着更多资源。
    西方人在埋头撰写自己宏篇巨著的时候,根本想像不出脱胎于计划体制、市场“底盘缺失”的经济而不是自然衍生的市场经济会是何等样子,会有多么奇特和诡异。照搬他们设计的改革思路,曾经使俄罗斯经济陷入一片混乱,险些彻底葬送。中国经济改革的起点更低,更没有资格、也没有时间抱着西方人的书本,奢谈别人的“市场缺陷”。在培育中国自己这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过程中,倒是必须高度警惕只有自己肌体和环境土壤中才能孽生滋长出来的这种市场变异,必须防止这种市场变异条件下的“伪市场调节”。
发生市场变异的背景和后果
    种种不和谐的缘由另有所在,且如出一辙,而这种中国特有的市场变异,及其独特的背景成因和尴尬的后果,大体来自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机构自身陷入了“改革悖论”,且弊端丛生。从大的时代背景观察,中国正在从强烈排斥市场、高度依赖政府的传统计划体制走向高度依赖市场、构建有限政府的新体制。其间,着力解决市场从无到有、“市场体系底盘缺失”问题,是顺利完成这一过渡阶段的头等大事和“标志性工程”,也是一场对以往非市场化既得利益进行市场化调整的艰难转变。而这种转变的艰难恰恰就来自传统体制的强大惯性和既得利益维护者的强大阻力。
    政府部门和地方机构是由大大小小的具体的官员组成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是政府各级部门和地方权力机关的“人格化表现”(马克思语:“资本家是资本人格化的表现”)。社会主义执政党和政府在道德上和理想状态上始终恪守着一个基本标准和沿袭着一个东方“君子性善文化”的潜在假定:政府的组成人员都是没有瑕疵的道德精英。他们每个人都应当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一心为公,没有任何的私利和特权。这个标准和假定即使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高不可攀的,在告别那个时代以后,由于体制变迁、经济转型、利益多元化种种原因,这个假定和标准就更加靠不住了。除了道德教化,已经几乎没有任何可靠有效的制度作担保。大量触目惊心的案例显示,政府的某些部门及其官员为巩固自身的地位,牟取特殊的利益,从始至终都在客观上决定着他们思想和行动。制定政策、行使权力要有利于巩固自己的地位,要有利于牟取最大利益,永远是决定某些机构及其官员行为的首要因素。
    已有的改革确凿地证明,改别人易,改自己难。而中国的重要背景恰恰是,各级政府机构、部门及其人格化表现即政府官员,不仅要主导方方面面、各个领域的改革,还要包含政府主导自身的改革。政府机构和官员既要主导改革,又要改革自身;政府机构和官员既是改革的全面主导者,又在自身的某些方面属于改革的对象。这就是改革悖论。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在某种程度、某些领域、某些阶段实质上是在“由改革的对象来主导改革”,即由转型中的政府机构和官员在主导转型中的经济体制。其中,政府机构和官员自身改革或改革自身从来都不会是完全自觉自愿、无阻力、无障碍的,而是在很多场合都很不情愿、很不自觉。
    一个从始至终的矛盾或悖论问题便产生了:在核心、要害问题上,往往会出现由改革对象来主导改革的情形。而由自身利益优先权所决定,几乎在每一项改革中它们都会情不自禁地与民争利,都会习惯成自然地对自身利益作妥善巧妙的安排。随着改革深入和既得利益调整步伐的逼近,这个矛盾便越来越尖锐化。
    在政府主导型的各项改革中,既然还包含政府主导自身的改革,以及令人生疑的悖论,就难免使政府自身改革缺少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缺少透明度和社会监督,也就无法深入、彻底,更无法根本改变源自计划经济时期“官本位”、行政力量无比强大和无处不在的状况。而长期以来凡事“政府高明论”,“市场靠不住”的传统潜意识更不容低估。只要“出现状况”,通常习惯性的第一反应就是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又在作祟”,必须阻止和管住。于是,大政府、小市场、小社会,政府管制干预型的总体格局依然如故,政出多门、地方保护、九龙治水、自乱其制。市场在成长的最初瞬间,便已经被植入了非市场的基因,就像被做了手脚的“转基因大豆”。
    第二,潜规则破坏法治、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即使表面看上去在市场调节中占主导地位的领域,比如竞争性的商品市场,实际上通常也是被不守规矩、不讲诚信、无处不在的“潜规则”所左右,不折不扣按规矩办事倒成了“例外”。其间,混水摸鱼、相互欺诈、相互蒙骗、相互猜疑、相互试探;凡事拉关系、托门子、找熟人、寻靠山、访背景,防不胜防的违规操作,使人们彼此付出着越来越多额外的劳累和辛苦,虚耗了大量时间和精力,隐性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难以计数,法律法规形同虚设,甚至沦为潜规则玩弄的道具。伪市场导致无效率,也导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这一基础性、竞争性领域的异常混乱和真假难辨。而初次分配面目不清,收入差距缺乏市场化基础,收入二次、三次分配注定不真实、不准确。
    第三,越是重要领域、国家命脉和重要环节,例如要素市场、重化工业、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垄断行业,排斥市场的不和谐状况就越显突出。不含歧视,市场主体平等交易、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各种财产权受到平等保护等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市场体系是各种当事人财产权、受益权周而复始低成本、有秩序运作,并实现、体现各自利益的平台,从而也是实现稀缺资源自由流动、竞争博弈、高效配置的载体。明晰的财产权与顺畅的市场运行互为因果。财产权歧视、财产权侵害、财产权混乱与市场变异互为因果。而垄断,特别是行政垄断,则实质上是凭借和滥用超经济力量,对别人财产的无偿占有和剥夺。市场变异使侵权习以为常,凝固化为常态,导致权利侵害,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市场效率,破坏社会公平,破坏社会和谐。
    行政垄断导致中国在应当市场化、民营化的领域严重缺失,备受歧视,犹疑徘徊,例如民航、铁路、电信、石油、金融;而在不应当市场化、民营化的领域却在突飞猛进、迫不及待,例如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对外开放不遗余力实行超国民待遇,而对内开放却受到百般阻挠,实行非国民待遇。
    在这些领域,超经济垄断潜移默化、千姿百态,包裹缠绕着政企不分、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巧取豪夺、行贿受贿、腐败盛行的层层黑幕,而它凭借对最宝贵、最稀缺资源的垄断、独占,也凭借最少透明和监督的“背景”及“来头”,足以击败市场上的任何对手。
    可以说,在上述三类场合,存在着一个共同的源头和基础,即凡事都试图依靠层层依附的“人脉关系”和“潜规则思维”,都不指望甚至断然排斥公开公正公平的游戏规则。于是,伪市场调节就是不可避免的。这样一来,市场本应具有的资源高效配置功能和公平竞争环境受到损害和削弱,交易成本节节攀升,有限资源不再按照效率原则,而是被眼花缭乱、受人操纵的潜规则和权钱网来配置。总的结果是稀缺资源被“优汰劣胜”、被低效率地“逆调节”和“逆淘汰”。
    于是,中国市场状态就显得异常复杂而诡异,人为故意造成的信息不全不准不及时,从一开始就在性质上不同于“市场天然缺陷”中所说的“信息不对称”;大量市场参数的虚假性、不相关和彼此矛盾,令经济学家失去解释力,让决策者头疼;而“政策与对策的非市场博弈”,以及朝令夕改、将错就错和普遍失信,更是大大增加了所有当事人的不可预期和无所适从。典型表现是:人们越来越看不懂“地市”、“楼市”、“股市”、“车市”和“项目招投标”;看不懂产业结构为什么“屡调屡差”,节能降耗为什么“越节越耗”,生态环境为什么“越治越坏”,事故灾难为什么“越抓越频”;搞不清收入高低和劳动付出为何如此脱节,收入差距为何如此被轻易拉大;更看不懂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许许多多的职能部门为什么丑闻迭出。这就很容易被“伪市场调节”的假象所蒙蔽,不约而同地、义愤填膺地“错打板子”,把这种奇特的逆调节及其日益严重的不和谐,不分青红皂白地算在了“市场惹祸”的账上。可以说,在中国“市场很冤枉,后果很严重”。
    而基于这一“市场调节错觉”的巨大误解,人们纷纷强烈要求加强“宏观调控”。这无异于雪上加霜,不仅会使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越来越“看不见”了,更会使政府这只“闲不住的手”越来越“闲不住”。而在市场体系“底盘缺失”的场合,只与市场体系相对应的本来意义的宏观调控也不可能真实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政府越位、缺位、错位,应急救火、直接干预。
    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警示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底盘缺失导致双重损失,既无效率也无公平,更谈不上和谐。中国自上世纪80至90年代初期“皆大欢喜”的体制外浅层改革之后,目前正处于被一再延迟、备遭抵制、久攻不下的“攻坚阶段”。而延迟改革,又会凝固越来越多的过渡性、临时性、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其中,获利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们最不希望中国竞争性、规范化市场体系的底盘建立健全起来。因为,那将是某些行政垄断既得利益者们的末日。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选择在于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大业,前进中的问题要在前进中、在发展中寻求解决。别人书本里所说的市场缺陷不是主因,至少在现阶段还不是。而背景复杂、形式奇特的制度性、机制性的市场变异才是目前中国种种不和谐的总根源。
剔除市场变异的环境土壤
    市场变异既是种种不合理现象的总根源,也是所有深层障碍的集中体现。面对种种问题,肤浅平庸的解释来自于“各打五十大板”的舶来品,认为导致种种不和谐的原因,“既有政府缺陷,也有市场缺陷”。这种永远正确的廉价见解俯拾皆是,看上去很公允,但实质上毫无解释力和针对性,等于什么都没说。基于这种“照搬论”出台的,充其量只能是姑息迁就、左右逢源、一味妥协、讨好既得利益的政策。而“市场惹祸论”固然态度鲜明,但有失偏颇,甚至掩饰不住怀旧式的抱怨。
    中国需要以超前的眼光,从更高的战略基点上来看待竞争与和谐,并赋予它有中国特色的新含义、新内容和新解释,对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做大蛋糕与分享蛋糕这一全球共同面对的时代主题,给出中国气派和中国智慧的优异答卷。
    改革走到今天,面临的诸多问题和矛盾,绝非市场惹的祸,恰恰相反,是抑制市场、扭曲市场做的孽。如果这个基本判断不为错的话,后续该怎样做就不言自明、顺理成章了。从这个意义上观察,如果说改革有什么失误,那么可以实事求是、坦率地说,千失误万失误,对培育市场可靠底盘重视不够是最大失误。因此,新时期千举措万举措,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培育制度性机制性可靠底盘应当是国家战略中的最大举措,也是改革攻坚阶段真正的主攻方向,绕不过去、回避不了、拖延不得。
    和谐社会需要有效率、有规则的共建,有公平、有尊严的共享。改革开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显示,越是在这种场合,就越不可犹疑徘徊,就越是要分清是非曲直、毫不动摇地深化改革;就越是要加快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打破部门分割、地区保护的“玻璃墙”和“玻璃门”,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竞争性环境中自由高效地流动起来。
    本文的逻辑结论和基本主张是,第一,只有团结、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共识与合力,加快建立市场体系的可靠底盘,才可能具备新时期所有和谐的共同基础;只有切实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可靠底盘,才可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宝贵稀缺的资源配置建立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
    第二,只有切实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可靠底盘,产业结构调整从政府主导型转变为市场主导型,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宏观调控,也才可能解决好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第三,只有切实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可靠底盘,才可能在新时期建立竞争性、高效率的财富涌流机制,才可能为共同创造、共同富裕、共享成果的和谐社会提供最可靠的制度保证和最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四,针对中国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情结和机构改革严重滞后的状况,在所有具体举措中最要紧的是规范公权力。在中共十七大和2008年政府换届前后,是中国新一轮大力度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最好时机。在这个关键时期,集思广议,进一步讨论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听取多种意见、方案和建议,对最终决断并圆满成功肯定是必要的。基本思路是,切实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先导,特别是要从制度建设的战略高度率先推进中央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转变,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好公权部门化、九龙治水、自乱其制的问题,按照“合并同类项”的思路和公正、精干、效能原则,将现行职能交叉重复遗漏的政府机构大力度地归并为宏观调控类、行为(秩序)监管类和公共服务类这三大类别,对现有机构进行大动作的精简改组、裁撤合并。与此同时,顺势配套推进根治潜规则、加快反垄断的步伐。这些都是治理市场变异、培育市场体系可靠底盘的根本要件。
    总之,和谐被破坏,缘自市场被破坏,而绝不是被市场破坏。退一步讲,即使果真是被市场破坏,也比市场变异容易纠正得多。借用一句中国家喻户晓的台词: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社会的总进程中,市场绝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市场是万万不能的。

    文/宋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