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政策法规2007-12-03

关于食品保质期的新规定

来源: 中华零售网 作者:编辑整理 评论 0 条
 
轻工业部对食品的保质期作出规定,其具体期限如下:
     1、奶粉:马口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500克塑料袋装 为4个月。甜炼乳:马口铁罐装为9个月,玻璃瓶装为3个月。
     2、麦乳精:镀锡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3个月。
     3、糖果:第一、第四季度生产的为3个月,第二、第三季度生产的为2个月(梅雨季节生产的为1个月)
     4、鱼类:禽类罐头为24个月,水果蔬菜罐头为15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蔬菜汁饮料为6个月。
     5、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为3个月,罐装为6个月。
     6、11-12度熟啤酒省优以上为4个月,普通为2个月。14度啤酒为3个月,10.5度熟啤酒为50天,葡萄酒、果酒为6个月,汽酒为3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3个月,露酒为6个月。
     7、饼干:镀锡铁罐装为3个月,塑料袋装为2个月,散装为1个月,塑料袋装方便面为3个月,夹心巧克力为3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
     8、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为12个月。
     9、酱油和食醋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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